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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victor伟德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若干规定

发布时间:2013-11-24 00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,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,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,使同学们建立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,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,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,特制定本规定:
1、考生要求携带员工证、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员工证、身份证二者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(丢失证件者携带本人照片提前到院办开取相关证明)。闭卷考试不能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书籍、纸张、笔记本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。确有特殊原因带入者,应按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存放。
2、由班长主要负责,认真清理考场,保持考场整洁。
3、考生应按监考人员安排,按指定座位就座。
4、考试开始后,书桌上(抽屉内)除试卷、答题纸、笔、尺等经监考人员同意用于考试的用具外,不得有其他物品,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。
5、考生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,开始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。
6、考生答题一律用蓝、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字迹应工整、清楚。除监考人员签字同意外,严禁用两种颜色笔迹答卷。否则,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,考试成绩按该门课程卷面分数的50%计算。
7、考生对试卷内容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或其他人询问。如属于印刷方面的问题,可以举手询问。
8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吸烟,不准使用通讯工具,不准随意出入考场。交卷后,应立刻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及大声喧哗。
9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不准以任何方式作弊。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即没收考卷,逐出考场,按学校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。
10、在考试过程中,考生发现其他考生有妨碍他人考试及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可报告监考人员。
11、考生应按规定时间交卷。凡超过规定交卷时间5分钟者,监考人员有权拒收考卷,按违犯考场纪律处理。
12、每位员工都必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参加考试。除考生本人因病住院、考试中急病中途退场及直系亲属(父辈)病危、病故时可以办理缓考手续外,其他情况一律不得缓考。